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款?

我在公司上班,可最近公司老是推迟发工资,我心里很不安。我想知道具体拖欠多久,我就能够名正言顺地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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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款。 从法律概念上解释,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是《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每个月都应该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发薪日,用人单位需要在这个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如果用人单位遇到特殊困难,比如经营资金周转困难等,需要推迟发放工资,也不是不可以,但这种情况下,推迟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并且要事先告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还未发放工资,用人单位除了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这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若符合上述拖欠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除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1250元(5000×25%)作为经济补偿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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