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判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这些情况在判决时都会被考虑进去。相关法律条文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的意愿。 总之,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来做出判决。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看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成长环境等,保障孩子能健康快乐地长大。 抚养义务:包括为孩子提供生活所需的物质条件,如食物、住所等,还要对孩子进行教育,培养他们的品德、知识和技能等,同时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