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中债务是如何判决的?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债务判决这方面不太清楚。我俩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离婚诉讼里会怎么判,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别的判定方式?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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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债务的判决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以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等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为孩子上学借钱等,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先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要是协议不成的,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有抚养子女的一方等,来确定具体的分担比例。 而夫妻个人债务,就是夫妻一方自己的债务,不是为了共同生活等产生的。像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负责偿还。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履行家庭义务等产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为个人事务产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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