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医疗事故赔偿金的计算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各项赔偿的计算方式: 首先是医疗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要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如果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而额外产生的治疗花费都在赔偿范围内。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就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那就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看因为医疗事故耽误工作少挣了多少钱。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可以理解为患者住院期间吃饭的补贴。 陪护费的话,若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再乘以陪护天数和陪护人数来计算。就是请人照顾患者产生的费用。 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因医疗事故导致伤残患者生活的一种补偿。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轮椅、假肢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就是处理丧葬事宜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是对依靠患者生活的人的生活保障费用。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就是因为医疗事故看病等产生的交通花费。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伤害的一种补偿。 总之,医疗事故赔偿金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计算出来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