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侵权法院怎样确定赔偿?


在陶瓷侵权案件中,法院确定赔偿金额是有一套规则和方法的。首先要明确陶瓷侵权,一般是指未经陶瓷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仿制其具有知识产权的陶瓷产品,这侵犯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像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陶瓷侵权案件中,法院会先尝试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比如因为侵权行为导致产品销量下降的损失、为了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就会考虑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也就是侵权人通过销售侵权陶瓷所获得的利润。要是这两者都难以确定,法院可能会参照该陶瓷相关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费来确定赔偿金额。在一些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法院还会在上述确定的数额基础上进行倍数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