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离婚案是怎么判的?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想走法律程序。但我不太清楚法院在判离婚案的时候是依据什么来判的,是直接就判离,还是有什么条件和流程呢?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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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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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有一套明确的流程和判断标准。首先,我们要知道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里说的法院判离婚案指的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在接到离婚诉讼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因为法律希望夫妻双方能够慎重对待婚姻关系,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种是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回离婚诉讼;第二种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种是调解无效,进入审判程序。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很多参考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除了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还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作出判决。在子女抚养方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财产分割上,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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