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时隔多年法院会怎么判?


在家暴时隔多年后法院如何判决,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受害者提起的是离婚诉讼,并要求对方因家暴进行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不过,对于损害赔偿请求,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若法院认定诉讼时效已过且无中止、中断等情形,可能会驳回损害赔偿请求。但如果在这期间存在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其次,如果受害者是要求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家暴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规定了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要结合具体家暴行为构成的犯罪以及对应的法定刑来判断是否已过追诉时效。如果未过追诉时效,法院会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依法作出判决;若已过追诉时效,一般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