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判定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多方面考量的。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婴幼儿阶段,母亲通常能给予更贴心的照顾,比如母乳喂养等对孩子健康成长很关键。不过,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长期疾病不能照顾孩子、没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孩子实在无法跟母亲生活,那么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要是父母商量好,两岁以下的孩子跟爸爸过且对孩子成长没坏处,也是可以的。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生活和教育资源;生活环境是否稳定、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有利;教育程度也有影响,更高的教育程度有助于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此外,若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这一方;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没有子女的一方也会被优先考虑;若子女随一方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而有不良嗜好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行为的一方,通常不会被法院考虑作为抚养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在抚养权判定中很重要。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要从各个方面考虑,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抚养安排,包括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等多个方面。 绝育手术:通过手术方式让一方失去生育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