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被告人应该如何答辩?

我是离婚案的被告人,收到传票后很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我既不想离,又担心对方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诉求。我想了解在法庭上该如何进行答辩,从哪些方面入手,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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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答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作为被告人进行答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答辩的相关要点。 首先,明确答辩的基本概念。答辩是指被告人针对原告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回应和辩解。其目的在于让法院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从实体方面来看,如果您不想离婚,答辩的重点应围绕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您可以列举一些夫妻之间曾经的美好回忆、共同经历的困难以及相互扶持的事例,以此证明夫妻感情仍有挽回的余地。例如,你们曾经一起为了购买房子而努力奋斗,在生活中相互关心、照顾等。同时,对于原告提出的导致感情破裂的理由,您要进行针对性的反驳。如果原告称您有赌博等不良嗜好导致感情破裂,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邻居的证言、您正常工作的证明等,来证明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 若您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异议,那么在财产分割方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您需要清晰地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说明您认为合理的分割方式。比如,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您可以说明自己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以此争取更合理的分割比例。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您要阐述自己抚养子女的优势,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与子女深厚的感情等,同时说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原因。 从程序方面来说,答辩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内容要条理清晰、逻辑严谨,语言表达要准确、规范。在答辩过程中,要尊重法庭和对方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如果您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也可以聘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总之,离婚被告人在答辩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全面、合理的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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