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该如何举证?


在离婚诉讼中,被告举证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首先要明白“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谁提出一个事情或观点,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它是真实的。这是《民事诉讼法》里规定的,保障诉讼公平公正的基础规则。 接下来讲讲离婚被告具体要举证哪些方面。第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像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这些能证明你们是夫妻关系;要是涉及事实婚姻,得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要是证明被告下落不明,就要有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第二,关于婚姻关系破裂与否的证据。如果不想离婚,就要找能证明夫妻感情还没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一起旅游的照片、温馨的聊天记录,证明你们还有感情交流;要是涉及家庭暴力,被告可以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要是有吸毒、赌博行为,同样要有相关证据来证实。 第三,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要提供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比如自己稳定的收入证明,能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条件;或者自己有良好教育背景,更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等方面的证据。 第四,夫妻财产相关证据。如果有房产,要提交房产证 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要提交银行帐号;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有车辆的,提交行驶证、车牌号;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要是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除提交借据以外,还得有相关的证据佐证;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总之,离婚被告举证要围绕自己的诉求和争议焦点,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提供证据。这样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诉讼主体资格:指能够成为诉讼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