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人犯罪如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最近遇到个事儿让我很困惑,有个人喝了酒之后犯了罪,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醉酒的人犯罪到底该怎么承担刑事责任呢?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会从轻处理还是和正常人犯罪一样呢?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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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说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人要是喝醉酒后犯了罪,不能因为他喝醉了这个理由,就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少承担责任,要和没喝酒犯罪的人一样,按照法律来处理。 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啊,醉酒不是法定的免除责任事由。醉酒一般是自己主动饮酒造成的,在饮酒的时候,自己是能控制要不要喝、喝多少的。所以因为醉酒犯罪,不能被免除责任。而且,醉酒也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法律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把它当作正常的犯罪行为来对待。 给您举个例子,假如有人喝酒后打人,造成了伤害后果,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那么不管他当时是不是喝醉了,都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量刑。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再比如,要是醉酒后实施强奸行为,同样构成强奸罪,也要按照强奸罪的法律规定来处罚。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叫病理性醉酒,如果是病理性醉酒的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病理性醉酒是比较少见的,认定起来也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总之,醉酒犯罪大多情况下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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