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该如何面对医疗纠纷案件?

我在医院工作,最近医院遇到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患者家属情绪很激动,要求高额赔偿。我不知道医院在这种情况下该采取什么措施,从法律角度怎么应对,是积极协商还是等对方起诉呢?希望了解具体的应对办法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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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过程中,医疗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医院如何妥善应对这些案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从多个方面详细阐述医院面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应对方式。 首先,及时封存和保管相关证据。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应立即封存和保管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实物等证据。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同时,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这些证据对于查明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积极与患者沟通协商。医院应安排专门的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向他们解释医疗过程和相关情况,争取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在协商过程中,医院要保持冷静、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激化矛盾。 再者,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医院可以建议患者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具有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并符合本地区实际需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最后,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医院要做好应诉准备。当患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医院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相关证据和答辩状。在诉讼过程中,医院要尊重法律程序,尊重法院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医院需要证明自己在医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者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医院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医院面对医疗纠纷案件时,要依法依规处理,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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