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具体是怎么判的呢?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判刑标准以及相关内容如下:
**判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犯罪构成条件**:
- **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买卖,非法倒卖行为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 **客观方面**:一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二是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此罪为情节犯。
- **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能构成此罪。
- **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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