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具体是怎样判刑的呢?
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土地使用权非法交易的案例,想知道对于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这种行为,法律上是依据什么来判定情节严重还是特别严重的,不同情节具体的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又是怎样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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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一确切罪名,与之相关的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判刑的相关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它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是判断量刑幅度的关键因素。 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犯罪情节严重时,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例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等情形。 而当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等情况。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严厉的刑罚打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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