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具体是怎么进行补偿的呢?


房屋拆迁补偿通常会严格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补偿方式**: - **货币补偿**:这是常见的补偿方式。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向被拆迁者一次性支付现金补偿款。补偿金额一般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且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比如,你家房屋经评估市场价值为100万元,那你就能获得至少100万元的货币补偿。 - **房屋产权调换**:也叫面积置换,即拆迁方为被拆迁者提供一处面积、地理位置以及价值均相当的房屋作为补偿。若置换房屋面积与原房屋不同,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涉及差价时,依据双方事先约定或者评估价值结算。例如,原房屋面积100平方米,置换房屋面积110平方米,可能就需要按照约定补足多出10平方米的差价。 - **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被拆迁者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这种方式,既可以选择全额货币补偿,也可以部分接受货币补偿、部分采用产权调换。 **补偿内容**: -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房屋的结构、损耗等计算房屋补偿费,按照每平方米单价计算,具体会考虑被征收房地的建筑物结构以及折旧状态进行档次分类。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即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针对经营性房屋,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会给予相应损失补偿。 另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如果对补偿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