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是怎么量刑的?
我之前帮朋友忙,在一些贷款手续上做了点假,后来才知道他可能涉嫌骗贷。我现在特别担心自己会不会有事,想了解下骗贷在法律上是怎么量刑的,依据什么来判,判罚的轻重和哪些因素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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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行为在法律上涉及到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及贷款诈骗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量刑情况: 首先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欺骗手段”就是指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来获取贷款等金融服务。而“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一般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金融机构损失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来综合判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次是贷款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分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关键,一般可以从行为人取得贷款后的使用情况、是否有还款的意愿和能力等方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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