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经济诈骗是怎么判的?
我遇到了巨额经济诈骗的事儿,被骗了一大笔钱。我想知道法律对于巨额经济诈骗是怎么判刑的,判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这样心里能有点底,也想了解下犯罪分子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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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它包含了多个罪名,比如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是较为常见的经济诈骗类型,下面就以诈骗罪为例来为您讲解巨额经济诈骗的判刑情况。 首先,要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数额的划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这里说的巨额经济诈骗,通常对应的就是“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诈骗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要是有立功表现,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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