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钱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对象打算离婚,结婚时给了对方不少彩礼钱,现在就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这彩礼钱该怎么处理,是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有特定的分配方式,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对于离婚时彩礼钱的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首先,我们来明确彩礼的概念。彩礼通常是指在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它是一种具有特定习俗意义的财物赠予。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只是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之后分开了,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是指男女双方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离婚的,给付彩礼方可以要求返还。 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因为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背负了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例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彩礼可能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开销,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部分返还或者不返还。所以,在处理离婚彩礼问题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