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审批需要多久时间完成?
我公司经营不善申请了破产重整,已经提交审批有段时间了,一直没消息。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破产重整审批通常得多久能完成呢?心里好有个底,也方便后续安排公司的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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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审批所需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明确的时长,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破产重整的基本概念。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也就是说,从申请到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最长可能需要三十日。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开展工作,管理人要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等。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这取决于企业的复杂程度、债权债务关系的清晰程度等。一般来说,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可能会较快完成;但如果企业规模庞大、业务复杂、涉及众多债权人,那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可能会花费较长时间。
当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完成后,要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后,还需要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