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有借条超过几年就可以不用还了?
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觉得关系好就没写借条。现在时间过去挺久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对方一直不还,超过多长时间我这钱就打水漂要不回来了,想了解下在这种没借条的情况下,时间上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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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借钱时没有借条,也不是超过几年就可以不还了。首先要明白一个法律概念,诉讼时效。简单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给权利人维护自己权益设定的一个时间限制。在借款这件事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借条,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不还钱(权利受到损害)开始计算,三年内你要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对方还钱。要是超过了三年,并不代表对方就不用还了,只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法院经审理认为确实超过时效,你可能会失去胜诉权,也就是法院可能不支持你让对方还钱的请求。不过,要是这期间存在一些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比如你向对方催款了,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举例来说,你2020年1月1日把钱借给对方,没写借条,2022年12月31日你找对方要钱,对方表示会还但一直没还,那么从2022年12月31日这天起,诉讼时效就重新计算三年。另外,还有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限制,如果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法院原则上不再保护,特殊情况除外。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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