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多久会结束?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规定了患者或其家属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时间范围。超过这个时间,虽然当事人仍可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导致当事人丧失胜诉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纠纷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一般理解为患者发现自己身体因医疗行为出现问题,并且明确是哪家医疗机构或哪个医务人员的责任之时。比如,患者在手术后一段时间,发现身体出现了与手术相关的异常状况,经过检查和诊断,确定是医院手术操作不当导致的,这时就可以认为患者知道了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是谁,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患者在知道权利受损害后,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医院也答应协商解决,那么从医院答应协商时起,之前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比如,患者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遭遇了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及时向法院起诉,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地震影响消除后再继续计算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