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留置期多久结束?
我被监察机关留置了,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个留置期到底要多久才能结束。我很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时间规定,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也能安排后续的事情,所以想问问监察留置期到底多久能结束呢?
展开


监察留置是指经监察机关批准将被调查人留在特定场所,以便对其进行调查的一种措施。它是在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对职务违法犯罪的调查手段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指从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宣布采取留置措施开始计算,到三个月期满为止。这是一般情况下的留置期限规定,目的是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留置措施被滥用。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通常是指案件重大复杂,如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较多、调查取证难度大等情况。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也就是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监察机关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延长留置时间,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留置措施最长的期限是六个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