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五千元会被追逃多久?

我朋友之前因为急需用钱,一时糊涂盗窃了五千元。现在他特别后悔,又怕被警察追逃。我想帮他问问,像这种盗窃五千元的情况,警方会追逃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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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追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追逃时间在法律上叫做追诉时效。追诉时效就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就不能再追究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盗窃五千元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可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一般来说,盗窃五千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属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所以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其追诉时效是五年。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犯罪行为在五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后一般就不再追诉了。 不过,《刑法》第八十八条也有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要是已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了,那么不管过多久,只要犯罪嫌疑人没到案,都会被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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