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诈骗会被判多久,刑拘怎么判?
我遇到了点麻烦,有人对我进行恐吓还实施诈骗。我想知道这种恐吓诈骗的行为,在法律上会被判多久,刑拘的话又是怎么判的呢?我很想了解清楚,这样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对方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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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恐吓诈骗涉及的法律概念。恐吓通常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诈骗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对于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而关于寻衅滋事罪中涉及恐吓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至于刑拘,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最终的判刑。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刑拘的期限一般是三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拘只是一个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最终的判刑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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