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出具?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到现在交警那边还没给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不太清楚这认定书一般得多久才能出来,是有什么规定的时间吗?很着急知道结果来处理后续的事情,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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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的“十日”指的是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例如,交警在周一进行了现场调查,那么正常情况下,在接下来的十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出具认定书。 其次,如果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是说,先进行检验、鉴定,在结果确定后的五天内出具认定书。 另外,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在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这些规定依据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等相关条文。这些法律规定保障了交通事故处理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让当事人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拿到责任认定书,从而处理后续的赔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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