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是否有赔偿?
公司因 业务发展等原因要进行搬迁,很多员工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影响,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得到赔偿。比如有的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年,现在公司要搬到较远的地方,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就想知道是否有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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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时,员工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公司搬迁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不大,例如在同城内短距离搬迁,且交通等条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员工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时员工主动离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但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地点发生重大变更,例如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一个城市,或者在同城内搬迁到距离过远、交通极为不便的地方,严重影响了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员工不同意且因此离职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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