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罚行政复议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处罚行政复议所需的时间涉及到多个阶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交通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过,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依照法律规定。这是申请复议的时间范围,也就是您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去提交复议申请。比如您在 1 月 1 日收到交通处罚通知,那么正常情况下,您最晚要在 3 月 1 日前提出复议申请。 其次,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申请;如果不符合,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然后,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从受理到出结果最长可能是九十日。比如行政复议机关在 3 月 10 日受理了您的申请,正常会在 5 月 9 日前作出决定;要是情况复杂需要延长,那最晚要在 6 月 8 日前出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