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最长是几年?
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生活各方面都受到了很大限制,想知道这种情况有没有个期限,失信执行最长会持续几年啊?要是一直这样可怎么得了,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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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执行,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限制期限是有法律规定的。 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那些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失信执行期限最长是五年。不过,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比如,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欠款等,经过申请和审核,就可能提前解除失信限制。 所以,并不是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一直受限制,只要有积极表现,是有机会提前解除的。当然,如果不积极面对,最长的失信执行期限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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