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一般签几年会有法律效力?
我最近想租房子,房东提出了不同的租赁年限方案,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签多少年是有效的。我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如果超过了有效年限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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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签二十年之内是有法律效力的,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具体解释如下: 从法律概念来讲,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对于租赁期限,法律有明确的限制规定。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举例来说,如果签订了一份租赁期限为25年的房屋出租合同,那么其中前20年的约定是有效的,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而超过20年的那5年约定则是无效的。当20年租赁期限届满后,若双方还想继续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选择续订租赁合同,但新约定的租赁期限同样不能超过20年。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租赁期限较长,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明确约定租赁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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