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


起诉离婚所需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离婚案件。比如夫妻双方对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争议较小,只是在某些细节上存在分歧,法院可能会采用简易程序来加快审理进度。 其次,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一般适用于案件较为复杂的离婚纠纷,例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权争夺等问题,法院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调查取证、审查证据和进行调解等工作。 此外,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若想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待六个月之后。而再次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判离,法院依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另外,诉讼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时间延长,比如一方当事人申请鉴定、评估,或者出现诉讼中止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这些情况都会使起诉离婚的时间变得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