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


起诉离婚所需的时间因多种因素而异。 首先,从审理程序来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最快三个月能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十五个月 。 其次,离婚案件可能涉及一审、二审。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另外,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且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充分,法院有可能判决不准许离婚。这种情况下,需要在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按照这个情况,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总之,起诉离婚少则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且一次判决离婚),多则可能两年左右甚至更久(历经多次诉讼、程序复杂等)。 相关概念: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这种程序相对普通程序更简便、快捷,审理期限也更短。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它是民事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完整的一种程序,适用范围广泛,规定也更为全面、细致 。 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