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多久能收到传票?


在诉讼离婚中,关于多久能收到传票,法律有相关规定,实际情况又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通常来说,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不过在现实生活里,这个时间一般由法院掌握,大多情况下是在10天到一个月内。 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会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若这些诉讼文书都不能送达,最后会采用公告送达,即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就视为送达,这种情况下传票送达时间就会很长。 影响传票送达时间的因素较多。一方面是法院的案件数量,如果法院受理的案件众多,工作繁忙,传票送达的时间可能就会相对延迟,但也必须在法定的审限内完成送达。另一方面,送达方式不同也会对时间产生影响。比如直接送达可能很快就能送到被告手中,而公告送达则需60日才视为送达,传票到达被告的时间就会比较久。 对于原告而言,一般是在法院通知被告之后,也会收到开庭传票通知,时间通常和通知被告的时间不会间隔太久。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 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的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