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需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吗?
我在单位受了工伤,听说要进行工伤认定。我不太清楚这个认定有没有时间限制,是不是必须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呢?我担心如果时间超了,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和后续赔偿。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工伤认定并非都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这需要区分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单位要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而对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来说,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他们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意味着他们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相对较长。 此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所以,从申请到最终认定结果出来,也有相应的时间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