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不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有,这个有效期是多久呢?我担心错过时间就没法认定工伤,影响后续的赔偿和治疗,所以想弄清楚这个有效期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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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分为两种情况,不同主体申请认定的时间限制有所不同。 首先,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责任在30天内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要承担相应费用。 其次,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的角度来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若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申请,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还有权利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所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依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分别是用人单位的30天和职工等主体的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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