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雇佣关系有哪些规定?
我现在是雇主,雇了几个人帮我做事。我不太清楚在雇佣过程中,我们双方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也不知道万一出了什么事儿,责任该怎么划分。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对雇佣关系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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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雇佣关系做出了相关规定。首先,关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根据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这里的意思是,如果受雇人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给别人造成了伤害,一般先由雇主来承担责任。不过要是受雇人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才导致伤害发生的,雇主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找受雇人再要赔偿。 其次,对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情况,依据该条第二款,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受雇人在工作中自己受伤了,要根据雇主和受雇人各自的过错大小来分担责任。比如雇主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那雇主可能要承担比较大的责任;要是受雇人自己不遵守操作规范,那受雇人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再者,当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要是受雇人在工作时被第三人伤害了,受雇人既可以找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找雇主先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还能找第三人再要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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