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 首先,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是30日。也就是说,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30天内用人单位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过,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过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这里的“特殊情况”以及“适当延长”的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酌情认定和决断。 要是在上述规定的30日期间内,用人单位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就可以直接去申请工伤认定。他们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1年,同样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这个1年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是不能中断、中止的,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权利就会消灭。 相关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概念: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统筹地区: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统一筹划养老保险基金的区域范围。在工伤认定中,一般以市一级为统筹地区,主要涉及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管理范围和基金的统筹使用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