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了孩子后婚姻被认定无效该如何处理?

我和伴侣生了孩子,结果后来发现我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心里特别着急,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遇到这种生了孩子但婚姻无效的情况,具体该怎么去处理这些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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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生了孩子但婚姻被认定无效的情况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处理相关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姻无效的含义。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无效而消除。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在财产处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就是说,无效婚姻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进行判决。同时,如果是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在处理财产时不能损害合法婚姻中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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