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无效后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的婚姻被认定无效了,现在涉及到财产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购置的东西,也有各自的收入,还有一些债务。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财产到底该怎么划分,债务又该怎么处理呢?
展开 view-more
  • #婚姻无效
  • #财产处理
  • #法律规定
  • #共同财产
  • #债务承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姻无效后,财产的处理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首先明确,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从一开始就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先由当事人自行协议处理。比如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怎么分,存款怎么分配等。 要是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无过错方,就是如果一方在导致婚姻无效这件事上没有过错,比如是因为另一方重婚导致婚姻无效,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适当偏向无过错的一方。 同时,一方的婚前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无效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像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还有个人的存款等,都还是属于个人。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也都应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对于婚姻无效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能够证明该债务仅用于一方个人生活的,由一方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