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无效后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的婚姻被判定无效了,现在不知道财产该怎么分。我们有一些共同购置的物品,还有各自的存款和收入。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财产是怎么划分的,遵循什么原则,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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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姻无效后,财产处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具体来说,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一方个人所有。比如双方一起买的房子,如果能明确各自出资份额,就按份额分配;要是难以证明,那就根据双方的出资份额、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确定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一方在婚姻无效期间因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债务人一方承担。但另一方参与了生产经营且收益的,应对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如果是因为重婚导致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在处理财产时,还会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如果一方存在故意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等恶意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 总之,婚姻无效财产的处理需综合各种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划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婚姻无效: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 一般共有财产: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的财产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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