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效婚姻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我最近遇到个麻烦事,我和另一半的婚姻被认定无效了。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我俩想法不太一样,协商不下来。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无效婚姻的财产到底该怎么分啊?是按什么标准来?有没有特殊情况要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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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首先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无效婚姻的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商量出一个财产分割方案,法律是尊重这个方案的 。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这意味着,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对有过错的当事人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如果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对于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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