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该如何申请?


申请工伤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申请时间,《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么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是申请材料,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这些: 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等。 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然后是办理流程,不管是网上办理还是窗口办理,大致流程如下: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第二步是审核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其会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属于管辖范围、是否在受理时效内;第三步,对于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第四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最后是送达,会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 不同地区在具体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细节上可能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了解清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