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起诉后多久会开庭,如果对方不还该怎么办?


首先来说说欠钱起诉后多久开庭的问题。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立案后具体的开庭时间。不过,一般流程是这样的: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立案。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不同程序来审理,不同程序审结期限不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从立案当天起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交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一般会在15天左右开庭,但这不是绝对的,具体要看法院案件排期等实际情况。 再说说如果对方不还钱该怎么办。要是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债务人仍然未能偿还欠款,债权人有权依据法院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财产 ,查询、划拨债务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债务人的收入等,通过这些方式来确保还款义务得以切实履行。 另外,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也就是说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务必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可考虑在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平台上发布催收公告,以此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如果债务关系清晰明了,但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且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缺席审判,由担保人或者连带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相关概念: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相对复杂、完整,审理期限较长,适用于一般的、较为复杂的民事案件。 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较短,程序相对简便快捷。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获得抗辩权,权利人的权利将不再受法律强制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缺席审判: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一种审判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