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起诉以后会是什么结果?


如果欠款不还被起诉,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结果: 首先,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债务人是否应当履行还款义务。若债权人证据充足,法院通常会判决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欠款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等费用 。这是基于《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其次,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追回欠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财产,比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还可能会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债务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贷款、办理信用卡会被拒绝,出行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等,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限。 再者,如果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另外,如果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相关概念: 失信人员名单: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义务却不履行,违反法律规定的人被列入的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他们的一些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