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留置后多久要通知家属?
我家里人被留置了,到现在都没消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通知我们。我特别着急,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被留置后应该在多久之内通知家属,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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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同时,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被留置后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但如果存在有碍调查的情况,就会等这种情况消失后再通知。所以,家属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过于着急,要相信监察机关会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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