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冻结对方财产多久会解冻?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申请冻结了对方的部分财产。但我不知道这冻结的财产什么时候会解冻,是官司结束就解冻,还是有其他的时间规定呢?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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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冻结的解冻时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不同情形下的解冻时间。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财产保全这个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离婚诉讼中,申请冻结对方财产就是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也就是说,如果是冻结银行存款等资金,一般最长是一年;如果是查封、扣押动产,最长是两年;对于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的冻结,最长是三年。 不过,这个期限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比如,银行存款续冻的期限就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形,财产也会提前解冻。例如,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还有就是,如果申请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法院也会解除保全措施。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达成和解,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相关事项执行完毕,财产也会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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