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几个公司的法人?
我自己有点积蓄,想投资开几家不同类型的公司,都让自己当法人。但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一个人能担任几个公司的法人呢?有没有数量限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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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实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大家常说的“法人”准确来讲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它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并没有对一个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数量作出明确的限制。这意味着,只要这个人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理论上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未对法定代表人的兼职数量进行约束。 不过,有一些特定情况需要注意。如果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且,如果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也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外,公司章程有时也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违反章程规定,即便法律上没有禁止,也可能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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