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可以留置多少小时?
我遇到了个事儿,警察把人带走留置了。我不太清楚公安留置是怎么规定的,想问下公安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留置当事人多少小时呢?有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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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安机关并没有留置权,留置措施一般是监察机关使用的,而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与之相关的措施是继续盘问。继续盘问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依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一条,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进行继续盘问,一般情况下是12小时,这是基本的时限。但如果情况复杂,在12小时内没办法确定被盘问人是否违法犯罪,就可以延长到24小时。要是被盘问人不肯说自己真实的姓名、住址、身份,24小时还不能搞清楚其有没有违法犯罪,那么最长可以延长到48小时。不过,这也不是随意延长的,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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