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算团伙犯罪?
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到底几个人一起实施犯罪行为才会被认定为团伙犯罪呢?我不太清楚这个人数的界定标准,也不知道团伙犯罪在法律上有啥特别的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展开


团伙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与之较为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也就是说,犯罪集团要求人数在三人及以上,并且他们是为了共同去实施犯罪而组成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这个组织有一定的结构和分工,成员之间比较固定,经常一起实施犯罪活动。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其次,一般共同犯罪并没有明确规定人数下限,但通常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一般共同犯罪可能不像犯罪集团那样有严密的组织和稳定的结构,可能是为了某一次或者某几次犯罪临时勾结在一起。 所以,如果要严格对应“团伙犯罪”,更接近犯罪集团的概念时,通常是三人以上。但如果只是多人一起实施犯罪,在法律上更可能被认定为一般共同犯罪,此时两人以上就可以构成。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团伙犯罪”的认定,不仅仅看人数,还要综合考虑犯罪的组织性、稳定性以及行为特征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