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开设赌场罪累犯会判几年?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儿坐过牢,现在又因为开设赌场被抓了。我很害怕,想知道像我这种开设赌场罪的累犯,在我国法律里会被判几年呢?心里没底,特别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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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设赌场罪
  • #累犯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专门弄个地方让别人去赌博,还提供各种赌博用的东西,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通俗来讲,就是之前犯过罪坐过牢,出来后在规定时间内又犯罪了,这就是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所以,对于开设赌场罪的累犯,首先会依据其开设赌场的具体情节,判断是适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还是适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然后,在此基础上,按照累犯从重处罚的原则,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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