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会判几年?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结果对方经抢救无效死亡了,我特别害怕会被判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这种情况一般会判几年呢?有没有什么从轻处罚的可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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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判刑,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所说的“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如果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四条,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具体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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